GXH-3010E不分光红外二氧化碳分析仪符合GB/T18204.2-2014《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:化学污染物》和GBZ/T300.37-2017《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37部分: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》的国家标准。不分光红外二氧化碳分析仪符合国家技术要求
GXH-3010E不分光红外二氧化碳分析仪符合GB/T18204.2-2014《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:化学污染物》和GBZ/T300.37-2017《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37部分: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》的国家标准。不分光红外二氧化碳分析仪青岛格林诺尔
GXH-3011A不分光红外线CO分析仪符合GB/T18204.2-2014《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:化学污染物》、GBZ/T300.37-2017《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37部分: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》和GB/T9801-1988《空气质量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》的国家标准;符合HJ/T44-1999《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一氧化碳的测定非色散红外吸收法》的生态环境部标准。
GXH-3010E不分光红外二氧化碳分析仪符合GB/T18204.2-2014《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:化学污染物》和GBZ/T300.37-2017《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37部分: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》的国家标准。